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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36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补充质押和质押交易的公告 2015-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的通知,沪美公司分别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沪美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7,400,000股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7,400,000股质押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2日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00,000股、1,000,000股、90,000股补充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000,000股补充质押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质押及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8日、2015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补充质押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2015-076、2015-134)。 二、办理本次补充质押、质押情况 近日,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6,000,000股分别补充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补充质押情况如下: 1、2015年9月14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000,000股补充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9月14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28日。 2、2015年9月15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000,000股补充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9月15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28日。 3、2015年9月16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000,000股补充质押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9月16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2日。 2015年9月17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7,000,000股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份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9月16日,该等股份已于2015年9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并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以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补充质押不会影响沪美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 本次补充质押及质押后,沪美公司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股份总数为41,990,000股;沪美公司质押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股份总数为23,4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92,7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1%;本次补充质押及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23,0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80%,占公司总股本的8.2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5,39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2.08%,占公司总股本的30.77%。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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