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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5-146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8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应当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认真核查并进行回复,由于本次反馈意见回复需同时提交商务部就本次交易出具的批准文件,公司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外国投资者事宜向商务部提交了申请材料,商务部受理后尚需一定的审核时间,截至本申请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取得商务部的批准文件。鉴于此,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及相关材料,并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迟30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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