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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天地A 股票代码:000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杨玉科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0-31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0-31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9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0-31层 3、法定代表人:杨玉科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 5、注册号:440301102945271 6、组织机构代码:19218974-0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济性质:民营经济 9、主要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产经营;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涵、码头、港口工程施工;管道、电器、机电设备;工程总承包、地盘管理;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工矿、贸易、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经济开发、 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 10、经营期限:永久 11、税务登记证号码:深国地税字440300192189740 12、主要股东:深圳市东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0-31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东部集团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9月14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了公司2,100万股股份,实现了为上市公司引入实力资本助推长期发展目的。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继续减持深天地的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种类、数量和比例 截止披露日,东部集团持有深天地41,805,839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深天地总股本的30.13 %。其中2,100万股股份已于2015年9月15日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9月14日,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按每股30元价格减持“深天地A”股票2,100万股,占深天地总股本15.13 %,付款时间为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3.3亿元,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3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在本次转让控制权前,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说明相关调查情况; 出让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玉科 签署日期:2015年9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深天地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玉科 日期:2015年 9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玉科 日期:2015年 9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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