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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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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5-080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接到马玲芝女士关于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4年4月3日,马玲芝女士将其持有的46,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50,000,000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54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9月30日,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详见刊登于2014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2014-028号公告内容。

  2、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述质押股份增加至60,000,000股。2015年9月16日,马玲芝女士将前述质押股份中的10,000,000股(含9,2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8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3、2015年9月17日,马玲芝女士将其持有的3,6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23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299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股票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7月12日,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会影响马玲芝女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表决权及投票权的转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亦斌先生和马玲芝女士夫妇,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217,97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4.5127%,其中,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068,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506%;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3,149,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6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亦斌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为123,468,000股,占张亦斌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99.5164%,占公司总股本的17.9633%;马玲芝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为81,600,000股,占马玲芝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72.1167%,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1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及马玲芝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为205,0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352%。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9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9月17日上午9: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怀耿路122号益田花园酒店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49,466,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96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49,05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416,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本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天津阳光新城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49,0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1653%;反对4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83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15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反对4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王天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洋

  4、结论性意见:阳光新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5-05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正在筹划电子政务领域重大对外合作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2条款的规定,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因素,且预计难以保密,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榕基软件,证券代码:002474)已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具体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持续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与交易对手就该事项相关细节(包括投资金额、控股比例、业务领域、平台唯一授权等)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近日交易对手方上报的本次合作方案已获得其主管机关审批通过,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交易对手方签订本次合作相关协议的工作,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因素,且预计难以保密,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L20150918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

  质押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投资")通知,获悉华服投资前期所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07,812,500股已于近日解除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7%)。

  同时,华服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36,9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2%)进行质押,为其融资提供担保。

  上述解除质押与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华服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52,600万股的50.20%,其中质押股份总数为269,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7%。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5年8月26日,公告编号:2015-074)、《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15年9月2日、9月11日,公告编号:2015-075、2015-077)。

  截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有关尽职调查等工作,公司与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各项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洲管道;证券代码:002443)于2015年9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17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办公,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原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高新技术工业村R3A-6层

  公司新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

  邮编:518000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传真号码:0755-26635033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5-107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9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投资")的通知,神州通投资于2015年9月1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州通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2,20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0%;本次质押3,0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3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444,12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2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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