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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2015年9月16日为基准日,对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 A”)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基金代码:150218,场内简称“新能源B”)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9月16日,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内份额、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1:该“折算后份额”包括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场外交银新能源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新能源份额仍登记在场外;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新能源份额仍登记在场内;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登记在场内。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登记机构及本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9月18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将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9月18日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9月17日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000元和0.980元,2015年9月18日当日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2、实施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将会获得一定比例的交银新能源份额,因此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出现变化的风险。

  3、交银新能源B份额表现为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交银新能源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4、交银新能源A份额、交银新能源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原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此次通过折算所新增的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可通过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分拆为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

  6、折算后,本基金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交银新能源A份额、交银新能源B份额和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7、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交银新能源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交银新能源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交银新能源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交银新能源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8、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新能源A和新能源B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9月16日(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 A”)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基金代码:150218,场内简称“新能源B”)的投资者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15年9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9月18日为复牌首日,新能源A和新能源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9月17日的新能源A和新能源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0.980元。2015年9月18日当日新能源A和新能源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旗下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9月18日起增加汇丰银行作为旗下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代码:519692)的场外销售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自2015年9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汇丰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及交银成长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上述基金相关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汇丰银行为本公司旗下交银成长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汇丰银行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可能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层

  法定代表人:廖宜建

  电话:(021)38883888

  传真:(021)23208550

  联系人:徐逸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8828,(021)38888828

  网址:www.hsbc.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2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基金代码:150318,场内简称“E金融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本基金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基金代码:164907,场内简称“E金融”)、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基金代码:150317,场内简称“E金融 A”)和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一、该情形下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方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2、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相应折算增加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折算不改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4、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过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二、该情形下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风险

  1、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将会获得一定比例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因此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出现变化的风险。

  2、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表现为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当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资产相等。因此,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不发生变化,仍为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投资者如果在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当天追高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 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机制设计,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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