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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5-034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15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于2015年9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薛庆龙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一致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的一切与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批准公司签署、递交和履行与本次贷款事项相关而需签订的主合同、担保文件(如需)、费用函(如需)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从事上述法律文件项下的交易。 三、董事会授权本公司向银行申请本次贷款业务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并办理相应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并进一步批准本公司配合银行完善担保协议项下的相关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四、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下称"被授权人")代表本公司全权: (1)签署与本次贷款业务有关的主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履行及实施获取本次业务融资款项、促使担保有效设立及执行所需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任何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3)签署与本次贷款业务相关的任何必要的附属协议、证书、保证、承诺、通知、信函或其他文件。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五、必要时,被授权人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委托的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的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六、董事会追认和确认本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本决议做出前所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相关的所有行动在各方面均被批准、认可、核准和通过,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本董事会讨论并由本董事会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5-035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调整优化资本结构,适度增加公司负债,提高资金营运效益,实现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亿元短期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申请银行借款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的具体情况 借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借款金额:2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担保方式: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500万股股权作质押,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其他说明 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的一切与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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