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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5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帝龙新材,股票代码:002247)自2015年8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3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71、2015-072、2015-073)。
公司原预计于2015年9月30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一步沟通、协调和确认。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5年9月30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3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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