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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证券代码:002741 公告编号:2015-053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3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创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郑靭、陈汉昭均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董事郑创发、郑侠与郑靭存在亲属关系,以上四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郑靭、陈汉昭在内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QFII 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郑靭、陈汉昭分别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数的10%。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核准的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及数量届时将相应等比例调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3.06元/股,折合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9,423,29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8月5日)。

  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该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合计转增 240,000,000 股。前述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11月2日。前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7.62元/股,即P1=(P0-D)/(1+N)=(53.06-0.2)/(1+2)=17.62。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郑靭、陈汉昭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郑靭和公司总经理陈汉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创发、郑靭、郑侠、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半年的经营所需,公司(包括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整,调整后2015年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9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5年12月11日下午2:3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并进行审议,该等议案包括: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

  2.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 《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3日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证券代码:002741 公告编号:2015-054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于公司2015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有关公告)。由于公司进行2015半年度权益分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中发行股份的价格及数量等进行调整。涉及该议案有关内容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原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3.06元/股,折合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9,423,29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8月5日)。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郑靭、陈汉昭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后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3.06元/股,折合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9,423,29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8月5日)。

  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该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合计转增 240,000,000 股。前述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11月2日。前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7.62元/股,即P1=(P0-D)/(1+N)=(53.06-0.2)/(1+2)=17.62。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郑靭、陈汉昭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保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3日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证券代码:002741 公告编号:2015-055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15:00至2015年1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

  2.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 《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8月5日、2015年11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的(以2015年12月10日16:30 之前送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1;

  2、投票简称:光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光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次一交易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 1 投同意票,议案 2 投反对票,议案 3 投弃权票,则其申报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2)服务密码相关事项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姓 名:杨荣政、陈锋

  联系电话:0754-88211322

  传 真:0754-8811005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邮 编:515061

  2、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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