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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90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联公司")。 ●担保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 ●本次事项仅为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并且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对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做出授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普联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借款人民币本金2.4亿元,本次借款的期限为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11日。按照债权人要求,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为普联公司的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广平;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5,555.56万元。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2004年10月15日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2015年9月,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普联开发增资人民币3,055.56万元。在上述增资完成后,普联开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5.5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055.56万元,占55%的股权,广州市亿城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45%的股权。 截止2015年8月31日,普联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号为信会师粤报字(2015)第40482号)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4,090.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2,54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41万元。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2015年8月31日,普联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号为信会师粤报字(2015)第40482号)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4,090.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2,54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41万元。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 因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普联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9375亿元。除了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12.5亿元借款以外。其余全部是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加上此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3375亿元。累计对普联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亿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19%。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89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亿元,该笔借款由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代为发放,借款期限为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12%。 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的借款人民币本金2.4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的借款人民币本金2.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借款的期限为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11日,借款年利率为12%。 截止2015年8月31日,普联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号为信会师粤报字(2015)第40482号)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4,090.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2,54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41万元。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 因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的《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90号)。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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