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5-081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5-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收到控股股东张颂明先生的通知,称其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达意隆;股票代码:002209)自2015年11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聘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财务顾问。 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25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2015-080),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经公司初步判断,公司控股股东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拟收购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资产。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达意隆;股票代码:002209)自2015年12月2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12月3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1日(如逢节假日交易所不开市,则复牌时间顺延)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两家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