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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7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的审核要求,并经多方咨询和论证,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 1.1、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资金总额和投资项目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资金总额不超过20,9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认购对象各自的认购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2,734.48万股(含2,734.48万股),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合计不超过5,221.81万股(含5,221.81万股),其中何启强认购股份3,644.39万股,麦正辉认购股份1,877.42万股。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合计不超过5,630.63万股(含5,630.63万股),其中何启强认购股份3,716.21万股,麦正辉认购股份1,914.42万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176.80万股(含1,176.80万股),其中何启强认购股份776.69万股,麦正辉认购股份400.11万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 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何启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麦正辉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7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1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5年11月24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的审核要求,并经多方咨询和论证,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 1.1、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资金总额和投资项目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资金总额不超过20,9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认购对象各自的认购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2,734.48万股(含2,734.48万股),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合计不超过5,221.81万股(含5,221.81万股),其中何启强认购股份3,644.39万股,麦正辉认购股份1,877.42万股。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合计不超过5,630.63万股(含5,630.63万股),其中何启强认购股份3,716.21万股,麦正辉认购股份1,914.42万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176.80万股(含1,176.80万股),其中何启强认购股份776.69万股,麦正辉认购股份400.11万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何启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麦正辉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7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5月5日公告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的审核要求,并经多方咨询和论证,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7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的审核要求,并经多方咨询和论证,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 根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内容主要包括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等。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7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的审核要求,并经多方咨询和论证,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下转B1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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