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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12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0日、2015 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9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创金合信-达实智能-员工持股计划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并备案完成,优先级及进取级份额分别为4,760万份,总规模合计9,520万份。 截至2015年11月30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达实智能股票2,978,133股,占公司总股本0.5175%,购买成本为17.27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12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合同签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3612标段)合同》,合同金额为71,8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法定代表人:付庆文 2、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国家非限制的或非禁止的项目进行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综合开发;城市轨道交通的综合配套开发;物业服务;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广告的制作、代理、发布;轨道交通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地: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4、注册资本:405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公司与甲方最近三年未发生业务往来。 7、甲方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19.248公里,设站17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5座。本合同金额为71,800,000元。服务内容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系统ISC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变电所自动化系统PSCADA、电能质量管理系统PQSS)。 2、工期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分试验段和其他段分期建设,试验段于2017年同步建成运营,其他段比试验段整体暂预计晚2年建设运营。 3、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且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4、价款支付 合同对货物预付款、到货付款、预验收付款、备品备件付款及技术服务费付款的进度和支付条件均进行了约定。 5、违约责任 合同对买方在支付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对卖方在供货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及双方违约金的计算、支付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三、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进一步验证了公司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技术领先地位,持续巩固了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的竞争实力和服务能力。合同总金额71,800,000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68%,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备查文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3612标段)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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