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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26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萍乡市荣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萍乡市荣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以下简称“荣安资产股东”)发来的通过“新湖期货信投泰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中信建投-浩宁达1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荣安资产股东 二、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原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荣安资产股东计划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将在6个月内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164万元。 三、本次增持目的 增持人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践行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四、本次增持的情况 ■ 五、其他说明 1. 萍乡市荣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荣安资产股东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3.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人员、个别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2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有关办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因自身经营需要,汉桥机器厂将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解除质押。有关解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1日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汉桥机器厂持有公司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28%,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138,5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2%。其中92,282,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6,26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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