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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证券代码:000595 公告编号:2015-10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7日,先后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详见2015-056、2015-059、2015-060、2015-066、2015-067、2015-069、2015-072、2015-073、2015-076、2015-083、2015-087、2015-093、2015-096、2015-098、2015-099号公告)。2015年8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详见2015-061号公告)。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1月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2015-085、2015-095号公告)。上述公告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的内部审核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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