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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10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2月5日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3)。经事后审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原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中议案8《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和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存在重复,同时缺少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3 发行数量

  3.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3.6 限售期

  3.7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3.8 上市地点

  3.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3.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3 发行数量

  3.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3.6 限售期

  3.7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3.8 上市地点

  3.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3.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更正后的公司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5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15-10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10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5:00 至2015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2015年12月1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3 发行数量

  3.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3.6 限售期

  3.7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3.8 上市地点

  3.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3.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1已经2015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披露文件。

  以上议案2-8已经2015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披露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 投票证券代码“362197”;投票简称“证通投票”。

  (3) 在投票当日,“证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表:

  ■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D、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G、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H、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5:00 至2015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手续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曹钧、王芳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邮编:5181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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