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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32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10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33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浩宁达”)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核准信息为准,以下简称“浩美资产”)。注册资本拟定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为准) 2.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3.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财务顾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钻石、黄金、宝石、珍珠、翡翠、晶石首饰及饰品的设计、销售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投资方的出资形式、比例: ■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设立浩美资产,旨在运用市场机制赋予的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为企业提供投融资、租赁平台,招商引资,实现规模经济,使闲置资产得到有效利用。浩美资产的设立一方面能够减少公司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利用市场及公司内协同作用的有利态势,在短时间开拓金融服务市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益。 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主要涉及管理风险、资金风险及法律风险,对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策略和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和实施有效的风控机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力争达到预期目标。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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