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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新中基 公告编号:2015-091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5-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2015年7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2015年8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2015年9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2015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2015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再次申请继续停牌暨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并承诺2016年1月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组预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确定拟向两家标的公司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分别购买部分或全部股权,同时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聘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项目法律顾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项目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项目评估机构。公司、交易各方及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已初步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重组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工作也在有序的推进之中,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还需进一步论证完善,且交易对方涉及到外资股东,其内部沟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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