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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8) 二、适用渠道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直销中心服务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联系人:孙桂东 该业务暂不适用上述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或申购(含基金转托管转入、转换转入)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优惠活动期间,在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享有如下优惠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由赎回基金(含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含转换转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原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长指自认购或申购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基金确认之日起,到赎回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止的整个持有时长;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基金持有人持有时长指自申购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确认之日起到赎回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止的整个持有时长。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 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 400-628-5888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8) 二、适用渠道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直销中心服务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联系人:孙桂东 该业务暂不适用上述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或申购(含基金转托管转入、转换转入)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优惠活动期间,在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享有如下优惠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由赎回基金(含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含转换转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原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长指自认购或申购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基金确认之日起,到赎回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止的整个持有时长;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基金持有人持有时长指自申购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确认之日起到赎回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止的整个持有时长。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 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 400-628-5888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2015年12月1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本基金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帐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2 除有另行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3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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