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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1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4年4月29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15年10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5]1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8649788 联系人:唐世春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历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总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监事。 陈一松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资金部科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秘书兼行长办公室副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Guy Robert STRAPP先生,董事,商科学士。历任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总裁、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兼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黄慧敏女士,董事,新加坡籍,经济学学士。历任花旗银行消费金融事业部业务副理、新加坡大华银行业务开发副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营销企划经理、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营销部主管、瀚亚投资(台湾)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现任瀚亚投资(台湾)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 何德旭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於乐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吕涛先生,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2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唐世春先生,副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 隋晓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首席市场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公职律师、副调研员,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张光成,工商管理学硕士,CFA,1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欧洲货币(上海)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1年7月加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投资经理。现任信诚基金股票投资副总监,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基金(LOF)及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杨建标,理学硕士。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行业研究员、生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研究总监、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投资管理部研究负责人。2010年3月加入信诚基金,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21日担任此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副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管理总监; 王旭巍先生,副首席投资官;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张光成先生,股票投资副总监; 王睿先生,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2,1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1%;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1,571亿元,增长7.20%;客户存款总额136,970亿元,增长6.19%。净利润1,322亿元,同比增长0.97%;营业收入3,110亿元,同比增长8.34%,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5.76%。成本收入比23.23%,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合;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1.44万个,综合营销团队达到19,934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4.32%,较上年末提高6.29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8.19%、10.78%和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6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374.76亿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数3,076万户,管理资金总额7,417.41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40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9位,较上年上升9位;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2015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1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3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钱慧 电话:021-68649788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http://www.xcfunds.com.cn/ 2、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电话:010-66594977 网址:www.boc.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邮编:518048)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755-23835888、010-6083888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 电话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66 /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1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95511-8 网址: www.pingan.com (1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层、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1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1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21-20835879 (1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话:021-33323998 传真:021-33323993 网址:fund.bundtrad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2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网址:http://www.91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0-466-788 (22)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010-65409010 网址:www.jimu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2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金芬泉 电话:021-68649788 网址:http://www.xcfunds.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中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其中投向消费服务行业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以对宏观经济和股票市场的前瞻性判断作为主要依据,并将优先考虑对于股票类资产的配置,主要考虑指标包括:宏观经济因素、微观经济指标、政策环境因素、股票市场因素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对消费服务行业的界定 基于对消费服务行业发展形势和未来趋势的深刻理解,本基金对于消费服务范畴的界定为大消费服务概念。在传统消费行业中,根据居民对于该行业产品或服务的依赖程度可以分为主要消费品行业和可选消费品行业。主要消费品指主要与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高度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可选消费品指非居民生活必需的,主要用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居民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消费。此外,一些行业虽然目前尚未被划入传统消费行业,但是其属性已经基本具备消费服务行业属性,形成实际的消费需求,并拉动一系列与其相关的行业发展。本基金也将这些类公司划入消费服务的范畴中,定义为其他消费服务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地产、医药卫生、信息技术、电信业务以及工业行业中消费服务属性明显的特殊行业等。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各子行业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和行业估值等三个维度来对消费服务行业各个子类行业进行研究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实现基金权益资产在各个子行业之间的合理配置和灵活调整。主要的考虑因素如下:国家政策、经济周期、行业估值。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个股筛选时,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行业内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A.定性分析 根据对消费服务行业各个上市公司的发展情况和盈利状况的判断,从公司的管理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主营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现金流分析等多个方面对未来几年内相关行业内的上市公司能够带来的投资回报进行分析。 B.定量分析 在精选消费服务行业股票的基础上,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及其估值指标,选取具备选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债券积极投资策略,满足基金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实现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主要的债券投资策略有: 1)久期控制策略 在对利率变化方向和趋势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恰当的久期目标,合理控制利率风险。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类属策略 通过研究宏观经济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通过对央行货币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货币供应量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充分把握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带来的机会,根据利率曲线移动情况,选择哑铃型组合、子弹型组合或梯型组合。 4)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多种影响因素,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违约率等,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6)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限定的比例内,适时适度运用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用回购与现券之间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低风险的套利操作。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投资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债券市场代表性、市场认可度等因素,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选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替代“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债券投资。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哈药集团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企业自查情况的通告》(2015年第26号),经公司自查,其中下属企业世一堂发现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符合补充检验标准,哈药总厂发现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生产的57批次产品不符合补充检验标。 对哈药股份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2014 年至今,哈药总厂银杏叶软胶囊产品销售收入为705.7 万元。此次召回银杏叶制剂产品涉及金额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年度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 本基金建仓日自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10月30日,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 注: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确定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应日期,对“变更基金名称及基金类别”作了相应说明,更新了“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说明。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相关成员的内容。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托管人信息。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根据实际情况对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更新了相关内容。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对“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作了相应说明,更新了“风险收益特征”。 7.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8.在“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网上交易服务”相关内容。 9.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5年4月30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10.在“附件一第二部分(八)生效与公告”中,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时间作了更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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