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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5-06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李书升董事长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东辉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郭毅、总会计师罗锦辉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鹏、王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5-06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二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二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徐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席。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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