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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证券代码:000821 公告编号:2015-7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5-1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 经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武耀安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武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武汉武耀转来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完毕的材料,其中,2015年12月7日,武汉武耀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5年12月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日,武汉武耀的第二大股东武汉金正宏大投资有限公司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相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年12月10日,武汉武耀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5000万元贷款。 三、反担保情况 本次被担保方武汉武耀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向其提供银行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正在提供的担保是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青山支行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授予武汉武耀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为参股公司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及其利息合计96,458,594.15元提供担保;加上本次担保,共对外提供担保186,458,594.15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2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再无其他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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