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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12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定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于2015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就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再次于2015年12月5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刊载了提示性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下午3:00至2015年12月1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张明海副董事长。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副董事长张明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2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25,671,2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0.24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853,006,83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905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7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472,664,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415%。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25,380,80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75%; 反对:13,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6%; 弃权:277,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1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1,308,44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 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弃权277,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沈粤、卢有莉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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