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1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 2015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每六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六个日历月之后下一月的前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开放期内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规则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