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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5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15日出具的15308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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