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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5-053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5-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52),该公告中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文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中的日期填写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宁波东力,股票代码:002164)自 2015 年 12 月 1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5 年1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1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更正后: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宁波东力,股票代码:002164)自 2015 年 12 月 1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6 年1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 年1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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