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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通知,郑铁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高管锁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2%)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1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5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铁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432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66%,本次质押的2,000万股高管锁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2%,目前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44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91%。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收到王亚娟女士(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铁江、王亚娟夫妇)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王亚娟女士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成立的“东北证券明珠15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东北证券156号资管计划”)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江先生,监事徐卫先生、程国良先生分别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 2015 年上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10%。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二、增持方案 1、增持方式 王亚娟女士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筹资金2,130万元人民币委托东北证券管理,并由东北证券成立“东北证券156号资管计划”。该资管计划主要投资于百川股份的股票、现金及等价物等。 2、东北证券156号资管计划的出资情况 ■ 3、资金来源 上述所有人员认购东北证券156号资管计划的出资来源均为其各自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王亚娟女士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东北证券156号资管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26,700股,占百川股份总股本的0.4275%。 本次增持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已完成,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在适当时机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王亚娟女士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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