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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18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公司 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披露了《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误写公司收文日期“公司于2014年6月收到”、债券批复日期为“2014年 6 月15日”。现更正如下: 公司收文日期为“公司于 2015年 6月份收到” 公司债券批复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 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19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中茵集团经营需要,补充中茵集团的流动资金,提升其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帮助中茵股份加快剥离房地产业务,快速实现上市公司战略转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12月 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茵集团”)通 知:其于 2015年12月17日与茅惠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茅惠英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00万股(转让价格为21.9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转让完成后,中茵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110,806,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茵集团本次减持的目的:公司经营需要,补充中茵集团的流动资金,提 升其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帮助中茵股份加快剥离房地产业务,快速实现上 市公司战略转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详情见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 120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茵集团”)通 知:中茵集团鉴于其经营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其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帮助中茵股份加快剥离房地产业务,快速实现上市公司战略转型。其2015年12月17日与茅惠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茅惠英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转让完成后中茵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110,806,801股。本次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转让前: 转让后: ■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二)受让方情况 茅惠英,性别:女;自然人;国籍:中国。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茅惠英 3、协议签署时间:2015 年12月17日 4、转让交割时间:待标的股票解除质押后 5、转让比例:根据协议,本次转让股份比例为7.03% 6、转让方式:协议方式 7、转让价格:21.93元/股 8、转让价款支付及过户手续办理: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将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且在过户完成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份转让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让股份按照协议约定时间,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四、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茵集团持有公司 144,806,8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茵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110,806,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3%。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前,中茵集团不将相关股份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受让人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前,茅惠英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茅惠英持有公司股份3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 茅惠英与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安排;中茵集团与茅惠英之间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安排。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化。根据相关规定,中茵集团及茅惠英将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 121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 经询证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茵集团的通知,中茵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00万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1.93元/股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茅惠英。(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2月15日、16日及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已确认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茵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2015年12月1日、7日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不存在重大调整或变更;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相关报道。 4、公司控股股东中茵集团于2015年12月1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00万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1.93元/股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茅惠英。(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7、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成立大数据子公司事项及中茵集团于2015年12月1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00万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1.93元/股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茅惠英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 2、公司房地产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比较情况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为房地产行业,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比较如下(数据来源:大智慧): ■ 注:静态市盈率=当前市值÷2014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中茵股份因2015年三季度亏损,故动态市盈率取2015年6月份净利润计算。 3、公司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通讯”)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比较情况如下(数据来源:大智慧): ■ 注:静态市盈率=当前市值÷2014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闻泰通讯的静态市盈率=估值÷2014 年度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闻泰通讯的动态市盈率=估值÷2015年度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茵股份 股票代码:6007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迎宾路11号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迎宾路11号 邮政编码:215021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目的:公司经营需要,补充中茵集团的流动资金,提升其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帮助中茵股份加快剥离房地产业务,快速实现上市公司战略转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茵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月内不排除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主要内容 2015年12 月17日中茵集团在苏州与茅惠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茵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45)股份3400万股以每股21.93元的价格转让至茅惠英名下,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柒亿肆仟伍佰陆拾贰万元(¥745,620,000.00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股份 质押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4,806,801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110,806,80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92%。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未存在买卖中茵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建荣 2015 年12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转让协议。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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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茵股份 股票代码:6007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茅惠英 身份证号:310107195410300889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曹家村296号309室 邮政编码: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增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目的:投资需要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茵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月内不排除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主要内容 2015年12 月17日,中茵集团在苏州与茅惠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茵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45)股份3400万股以每股21.93元的价格转让给茅惠英,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柒亿肆仟伍佰陆拾贰万元(¥745,620,000.00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股份 质押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03%。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未存在买卖中茵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茅惠英 2015 年12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转让协议。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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