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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2015-076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1号楼1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丁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宋朝学、董事袁远镇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万勇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超、崔白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2015-07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1号楼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过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地点: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请于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股东大会不会发放任何参会礼品。会期半天,与会费用自理。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1号楼17楼 联系人:先正红、万翔 联系电话:0851-84391503 84396315 传真:0851-84391503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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