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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72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0日-2016年1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15:00至2016年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7、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1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1、2、3、5、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6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6年1月5日—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办公楼302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月6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0 2、投票简称:法因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1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具体票数。股东给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法因数控””“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 “委托股数”如下: ■ (5)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本次会议议案7实行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应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6)如股东对累积投票制以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中良 綦妍荔 2、联系电话:0531-82685200 3、邮编:250101 4、传真:0531-82685201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71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12月 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经证监会批准并且标的资产过户实施完毕,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周茂海、杨萍分别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正常高效运作,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萍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后附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的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1989年11月至2010年7月历任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人、车间主任、销售内务主任、创新科科长。2010年8月至今,任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70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的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的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经证监会批准并且标的资产过户实施完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郭伯春、刘毅、郭鲁伟、李明武分别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正常高效运作,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日明先生、肖毅先生、肖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后附附件。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更好地发挥薪酬的导向作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的薪酬进行调整,新的薪酬标准从2016年1月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已经证监会批准并且标的资产过户已经完成导致公司资产和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同意将公司、公司子公司及附属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由不超过 4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具体内容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72号)。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日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36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至今在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任董事。是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集团公司20%股份。除与董事候选人肖毅、肖申为父子关系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8月至2013年11月历任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目前是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公司40%股权。除与董事候选人肖日明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候选人肖申为兄弟关系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4月至今在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任董事。持有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40%股权。除与董事候选人肖日明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候选人肖毅为兄弟关系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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