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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0-072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15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8名,郭克军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7,295.60万股(含17,295.60万股),在前述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含10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

  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2.72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本公司新疆阿克苏16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及越南华孚16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本项议案所涉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预案详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列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220,350.52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220,000.00万元。

  ■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量,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详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等具体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证券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情形对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办理验资、工商登记等事宜;

  7、批准和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合同;

  8、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进度和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9、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对董事会的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0-073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2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16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7,295.60万股(含17,295.60万股),在前述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含10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

  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2.72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本公司新疆阿克苏16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及越南华孚16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本项议案所涉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预案详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列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220,350.52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220,000.00万元。

  ■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量,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七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5-074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现就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 12月30日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7日-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时间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2.6 限售期安排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9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月7日9:00-17:00时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6年1月7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1月7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645 、83735593 传真:0755-83735566

  联 系 人:程桂松、丁敏 邮编:518033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42;投票简称:“华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3.00元代表议案三,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4、股东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7日下午15:00 至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增加“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元),股东如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章: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5-075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短期内股东回报主要仍通过现有业务实现,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

  2、本公告中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阿克苏16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华孚(越南)16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于在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有可能无法同步增长,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测算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6月完成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最终为22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2.72元/股,非公开发行最终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7,295.60万股。

  5、以2015年1-9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依据,并假设2016年净利润与2015年保持不变,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基数按照201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4/3进行预测,为38,781.10万元,前述利润值不构成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来盈利情况的假设测算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并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2015年度现金分红与2014年度保持一致,均为1,749.28万元,且分红时间安排相同。

  7、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表所示:

  ■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额);

  2、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股本;

  3、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4、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5、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6、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7、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2,992,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1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有可能无法同步增长,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募投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阿克苏16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华孚(越南)16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司主营业务,可有效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稳步提升营业收入。此外,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和综合实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不断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开拓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增强公司中长期发展后劲,扩大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强化品牌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并增强客户粘性。

  3、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业务增长能力

  公司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新产品的开发和相关技术的研发,并将在未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紧紧围绕“时尚、休闲、功能、环保、健康”展开,开发出的新产品深受下游客户及消费者的好评。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将能够为市场及客户提供品类更加丰富、风格更加多样、质量更加过硬、产品更加环保的系列色纺纱产品。同时,公司的生产工艺将得到不断改进,将使整个生产流程更加节能环保,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还将持续加强同产业链上、下游以及同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集约研发资源,开发出更具科技感、更受市场客户欢迎的色纺纱新产品,从而推动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现已制定《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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