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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703号文注册募集,已于2015年12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5年12月23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16年1月15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国泰君安证券等多家销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摘要》及《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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