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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9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正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0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 并修正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成经营范围情况 原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维生素(Ⅰ)(Ⅱ):维生素K3、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生产维生素(Ⅰ):烟酸、烟酰胺,(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月27日止);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皮革化工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拟变更为: 许可经营项目:饲料添加剂: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烟酰胺、烟酸***,(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1日止);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0日止)。 一般经营范围:皮革化工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23号《关于核准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8,436,800股新股。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446,94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5元,共募集人民币799,999,948.10元。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64,846,942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15年11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48.1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951,446.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净额为783,048,501.16元。其中股本人民币51,446,942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446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11月1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264,846,942元。 由此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2015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5年11月1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5年1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5,42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6元,共募集人民币40,470,500元。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70,271,942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15年12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0,470,50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5,425,00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49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12月4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270,271,942元。 由此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正情况 ■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事项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为准。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1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8),公司定于2016年1月5日(星期二)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12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董事长钱志达先生的《关于提请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议案的内容。钱志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9,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8%,且其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充仅对所涉及的上述议案进行调整,不影响会议通知的其他内容。现将补充调整后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5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4日15:00—2016年1月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4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5日15:00。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302号 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12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议案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12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612号1006-1008室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1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6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证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562;投票简称:“兄弟投票”。 (3)在投票当日,“兄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④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兄弟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票申报如下: ■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柳华 沈洁 联系电话:0573-80703928 传真:0573-87081001 邮箱:stock@brother.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612号1006-1008室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440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1月5日召开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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