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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宣传力度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教育 2015-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投资者保护要落实到日常,不仅要持续加大投资者教育宣传力度,还需要多渠道投放投教产品,开展与投资者的互动和培训,不断提高投教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来自广东证监局的消息显示,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理财产品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显著提高,只有掌握相关投资知识,投资者才能避免“割韭菜”。为此,广东证监局秉承投教“从娃娃抓起”的理念,积极推动金融理财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地方课程体系,组织省内有关高校专家和专业设计团队编写了高中、初中、小学三套金融理财知识教材,大力推动广州市开展中小学金融理财知识教育试点工作。同时,建立了覆盖全辖区证券、期货、基金投资者的公益信息平台,定期通过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交易终端和手机短信向投资者发送有关风险提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公益信息。 今年以来,广东证监局抓住资本市场的热点焦点,共向辖区投资者发布有关融资融券业务、场外配资、分级基金、代销金融产品、公司债发行与交易、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公益信息18期,投资者累计接收达9000多万人次。如在年初针对两融业务,发送了“融资融券是具有高杠杆特征的信用交易业务,请投资者学习了解相关规则,审慎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手机短信。该风险提示发布后引起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广东证监局还组织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双向交流,2015年5至6月期间,联合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开展了2015年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活动,组织200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董秘和财务总监等主动“迎客”,通过网上解答和现场接待等方式,阐述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回应投资者各类问题。 为推动广东辖区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工作机制,将投资者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和证券期货业务各个环节,广东证监局编写了《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汇编》。案例汇编收录了近年来广东辖区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18个,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东行权和分红承诺,以及证券基金期货机构适当性管理、合规经营、投诉处理等各个方面。通过案例点评分析了在各个层面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点和法规要求,指出损害投资者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助于提高辖区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对待投资者的意识和水平。案例汇编于2015年10月向辖区各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免费派发了4000多册。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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