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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5-087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一、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世宝”)近日接到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书面通知:财通证券负责浙江世宝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龚俊杰、何斌辉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现何斌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自2015年12月24日起将不再负责浙江世宝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浙江世宝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现本保荐机构委派张士利先生担任浙江世宝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在该项目持续督导中的职责。 张士利先生的简历如下: 张士利先生,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工作,主持或参与正泰电器15亿元公司债券项目、浙江世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金字火腿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方财务顾问项目、晋中公投公司8亿元公司债券项目、四川九洲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龚俊杰先生和张士利先生,持续督导期间截止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二、备查文件 财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5-088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820万股A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16.6708%,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40%,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28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1号文核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8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浙江世宝”,股票代码“002703”,于2014年12月26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277,657,855股,其中A股:190,943,855股,H股:86,714,000股。截止本公告日的公司股份总额为315,857,855股,其中A股:229,143,855股,H股:86,714,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2,240,418股A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今,公司无派发股票股利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发行中,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股份限售期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上述上市可交易时间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820万股A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16.6708%,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4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明细表: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浙江世宝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公司股本结构表; 3、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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