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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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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6-02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23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8日。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凡截止2016年2月1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5: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905)

  4、联系电话:020-87533019/020-87579391(传真)。

  5、联系人: 陈曼齐 。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的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曼齐

  电话号码: 020-87533019

  传真号码: 020-87579391

  电子邮箱: ningji@suofeiya.com.cn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2月1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6年2月18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2;投票简称:索菲投票;

  2、投票时间:2016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即“总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次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索菲亚”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索菲亚”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则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后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6-020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6年1月27日上午十一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9楼905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玉娟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布的2015年度报告全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15年度分配预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符合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股利分配方式的规定,以及关于“若分红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现金分红承诺。我们认为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实施现金分红没有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本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杭州宁丽销售定制衣柜及其配套定制家具产品的议案》。

  监事为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主体的议案》。

  监事为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6-018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杭州宁丽销售定制衣柜及其配套定制家具产品的议案》,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以及潘雯姗女士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预计2016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杭州宁丽”)

  杭州宁丽法定代表人为柯国生,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杭州市下城区灯芯巷14号底层106室,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家具、家居用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厨房用具;服务:室内装饰;其他均需报经审批的一切项目。

  (二)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销售定制家具。

  (二)定价依据

  杭州宁丽自2010年开始经销我公司的定制衣柜家具产品。我公司向其提供的产品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就杭州宁丽经销公司定制家具事宜,公司将与杭州宁丽签订2016年度《产品经销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杭州宁丽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公司向其提供的产品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交易价格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其他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杭州宁丽之间的关联交易内容是杭州宁丽经销公司的定制衣柜家具产品。杭州宁丽经销公司产品的价格及条件与公司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并不享受优惠待遇。该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故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6-014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1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月27日上午10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7楼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柯建生先生因公出差,委托江淦钧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请见巨潮网公布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布的2015年度报告全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亦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董事会同时审查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分配方案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共同提议,其理由为:向投资者回馈公司成长的收益,履行对公司股东作出的现金分红承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610,878,779.88元,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73,247,461.58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4,097.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5元(含税),合计220,489,000元,2015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015年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形式,符合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股利分配方式的规定,以及关于“若分红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现金分红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了《关于本公司向杭州宁丽销售定制衣柜及其配套定制家具产品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柯建生和潘雯姗回避表决,最后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十、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主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康回避表决,最后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因参加公开招标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息与数据处理中心总经理王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王兵先生的个人简历信息如下:

  王兵,副总经理,中国国籍,1976年11月25日出生,硕士研究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埃森哲咨询有限公司,龙沙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1月份至今先后担任集团IT总监兼制造中心副总经理,信息与数字化中心总经理。自2016年1月被聘为公司副总经理。

  王兵先生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潘雯姗女士的配偶,其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出发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分为每月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每位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如下标准及方法发放:

  ■

  以上薪酬方案自发放2016年4月份工资时生效,且在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内均有效,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薪酬确定原则,再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现任非董事高管任期内薪酬按如下标准及方法发放:

  ■

  以上薪酬方案自发放2016年4月份工资时生效,且在上述非董事高管任期内均有效,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薪酬确定原则,再进行调整。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22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2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时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总经理柯建生先生、独立董事谭跃先生、财务总监陈明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潘雯姗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6-019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因参加公开招标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内容概述

  (一)概述

  金蝶项目衣柜和储物柜及其相关服务采购(编号:JD-030)由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江实业集团”)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通过竞投人递交的密封报价,选择能提供符合技术要求且性价比最优的建筑材料、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的供应商。公司于2015年6月报送了投标文件。经过评审,公司被确认为该项目的中选单位,并于2015年9月与珠江实业集团指定的项目公司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蝶项目衣柜和储物柜及其相关服务采购(编号:JD-030)采购合同》和《金蝶项目衣柜和储物柜安装工程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862,851元。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康先生自2015年7月13日被聘为公司独立董事,其同时亦兼任珠江实业集团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201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主体的议案》。独立董事谢康先生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2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五马路十二至十四巷29、30号好世界公寓2-3层

  法定代表人:曾东

  注册号:440101000021086

  主营业务: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建材、装饰材料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灯具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装饰石材零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索菲亚家居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为珠江实业集团的“金蝶项目”销售“衣柜和储物柜”产品以及提供相应的安装、调试等服务。本次交易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索菲亚家居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珠江实业集团金蝶项目部--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蝶项目衣柜和储物柜及其相关服务采购(编号:JD-030)采购合同》和《金蝶项目衣柜和储物柜安装工程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金蝶项目衣柜和储物柜及其相关服务采购(编号:JD-030)采购合同》

  1.1 甲方: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2合同金额:7,804,635元。

  1.3付款方式:

  1.3.1 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3.2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银行开具的、受益人为甲方、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金额为2160927元的银行履约保函和书面付款申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首笔货款1620695元;

  1.3.3 乙方同意甲方扣留采购合同约定总价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复检且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违约金等费用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1.3.4 扣除甲方已支付的首笔货款及以上质保金后,货款余额按照以下约定处理:乙方分批交货安装的,每批货物按照约定并经甲方开箱查验开出到货证明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批货款的60%;所有批次货物未发现质量问题,全部货物安装完工,经甲方和业务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货款的80%。甲乙双方办理正式验收、档案资料移交手续并结算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1.4 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按照以下约定:见招标文件之《用户需求书》及招标答疑文件。

  1.5 合同一式十二份,甲方执八份、乙方执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金蝶项目衣柜和储物柜安装工程合同》

  1.1甲方: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广州索菲亚家居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1.2 乙方按照甲方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的采购清单,负责该货物的安装、调试及保修。

  1.3付款方式:

  1.3.1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3.2 乙方同意甲方扣留安装工程合同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复检且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违约金等费用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1.3.3 扣除甲方已支付的以上质保金后,安装工程款余额按照下述约定支付:

  乙方分批安装的,每批货物按甲方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交付后移交至乙方安装,该批次货物安装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批货物相对应安装工程款的60%;所有批次货物未发现质量问题,全部货物安装完工,经甲方和业务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安装工程款的80%。甲乙双方办理正式验收、档案资料移交手续并结算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1.4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按照以下约定:见招标文件之《用户需求书》及招标答疑文件。

  1.5 合同一式十二份,甲方执八份、乙方执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与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该项业务是公司参加珠江实业集团招标活动中标获得的业务。公司中标是公司产品、信誉和履约能力的良好体现。此外,珠江实业集团按照其拟定的招标程序和评审办法确定中标单位,公平、公正、公开;且该项业务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不高,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导致公司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谢康先生因在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任职独立董事缘故,回避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其余两位独立董事谭跃先生和郑敏先生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形成依赖。故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9号《关于核准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股本人民币13,50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53,500,000.00元。截至2011年4月6日止,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61,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6,021,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84,978,5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13,5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071,478,500.00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5,350万元人民币,实收股本已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羊验字第2145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上市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2011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并授权董事长分别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及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1年5月10日,本公司、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651-27141108093001(2011年9月由于银行系统升级账号变更为66785775610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方式续存,并通知民生证券。公司定期存款不得质押。

  (2)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205015530000044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定期存款不得质押。

  (3)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20902063210904。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定期存款不得质押。

  2.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1 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司”(以下称“廊坊索菲亚”),由廊坊索菲亚实施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2012年11月14日,廊坊索菲亚成立。随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廊坊索菲亚,民生证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廊坊索菲亚已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0-663001040018240。该专户仅用于华北生产基地一期投资计划的存储和使用。2014年4月8日,廊坊索菲亚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将该账户余额204.08元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账号为50663001040018216的账户。

  2.2 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开展华东生产基地的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投入资金16,000万元,其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注册资本金形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索菲亚”)增资10,000万元,另以公司自有资金向浙江索菲亚提供财务资助或浙江索菲亚进行银行贷款方式投入6,000万元。浙江索菲亚已在2014年3月完成了增资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随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和浙江索菲亚,民生证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浙江索菲亚已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050155260000218,该专户仅用于浙江索菲亚华东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浙江索菲亚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浙江索菲亚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民生证券。存单不得质押。

  2.3 公司201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北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加大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索菲亚的投入,启动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的二期投资(以下称“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投入资金34,000万元,其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注册资本金形式向廊坊索菲亚增资10,000万元,另以公司自有资金向廊坊索菲亚提供财务资助或廊坊索菲亚银行贷款方式投入24,000万元。廊坊索菲亚已于2014年3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和廊坊索菲亚,民生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廊坊索菲亚已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907890810168,该专户仅用于廊坊索菲亚华北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廊坊索菲亚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廊坊索菲亚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民生证券。存单不得质押。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完毕。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 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由于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是在原生产车间的基础上再次优化设计的专业化流水生产线,新增部分工艺设备,由于生产的连续性,无法单独核算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收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具体从2010年7月1日正式开始,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项目完工25%,2010年产能增长到6亿元;第二阶段(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项目完工75%,达到项目预定的10亿元产能要求;第三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项目竣工,达到项目预定12亿元产能目标。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销售收入为8.7亿元,可实现新增税前利润12,798万元。

  母公司主要利润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竣工,公司已分批完成了相关设备的购置建设安装调试,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项目产能已达到设计状态。由于合理调整生产车间令项目基建投入减少、部分配套设备及辅助设备国产化促使设备采购成本降低等等原因,本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节余。节余募集资金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三节“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第(六)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2.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投资的项目主要包括:应用系统软件以及实施咨询,服务器,网络设施以及工程,IT机房建设,目的是为了解决定制衣柜个性化设计与规模化、工业化生产的关键是信息技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全面应用。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定制衣柜升级改造项目历次调整

  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定制衣柜升级改造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发生了变化。2011年9月2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调整;2012年3月21日,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实施主体、建设期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进行了调整。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竣工。

  2. 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历次调整

  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发生了变化。

  (1)2012年3月21日,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实施主体、建设期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各阶段的时间跨度,实施项目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2)2013年8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在保持实施主体、建设周期不变的情况下,对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进行第二次部分调整。本次调整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同意。

  (3)2014年8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四期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结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结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8.24万元,本次调整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同意。结转的资金情况请见本报告第(六)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于2012年12月31日竣工。经核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9,781.6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669.35万元,扣除项目尾款191.10万元(应支付尚未支付的供应商和施工方设备及工程款项),投资结余为2,921.15万元(未含利息收入591.96万元),投资节余占项目拟投资额的14.77%。

  2013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结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将项目结余资金3,513.11万元(含利息收入591.96万元)全部转入超募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3年1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结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2013年2月26日,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完工结余3513.11万元,从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3,513.11万元至超募资金账户浦发银行监管户。

  2.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3,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第四期建设阶段。由于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原拟定的第四期项目计划已不符合公司目前需要,故公司2014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4年9月2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该计划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9月9日 ,结余588.24万元,从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7857756108)转出至招商银行基本账户,(账号207088222810001)。

  3.公司竣工了募投项目“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以及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后,原存放“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尚留存了资金210.14万元用以支付设备质保金、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相关服务款项。但由于部分设备使用未能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原拟定的供应商无法提供所需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服务内容,留存的剩余资金无需再对外支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转入基本户。2015年12月11日,合计210.21万元结余资金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增城新塘支行(账号667857756108)转出至招商银行基本账户(账号207088222810001)。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若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募投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大于募投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按照合法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将超出募集资金需求的部分用于补充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两个募投项目“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以及“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22,781.6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08,497.85万元,超募资金为85,716.25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2012年3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8,904万元向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宁基”)增资。目前,公司已按照2012年3月4日所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完成了对四川宁基的增资,支付增资款共计8,904万元。详情请见2012年3月6日和5月29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5)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0)。

  2. 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易福诺木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州易福诺木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92.52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易福诺有限公司(“广州易福诺”)少数股东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4,600万元向广州易福诺增资。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合同》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并完成了对广州易福诺的增资。详情请见2012年4月27日和5月26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易福诺木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0)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9)。

  3. 2012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索菲亚”),由其收购名隆家具(嘉善)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部分设备等资产,并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详情请参阅于2012年9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收购名隆家具(嘉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2)及《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2-053)。2012年12月浙江索菲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产收购事宜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2013年5月,浙江索菲亚已经正式投产。

  4. 2012年1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司”(下称“廊坊索菲亚”),由廊坊索菲亚实施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2年11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60)。2012年11月14日,廊坊索菲亚正式成立。2013年5月,廊坊索菲亚已经正式投产。

  5. 公司于2013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加竞拍增城市永宁街郭村村一宗挂牌地块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竞拍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编号为83101245A13023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宜,本次出让价款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政府部门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完成本次国有土地出让有关事宜。根据上述决议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于2013年7月19日参加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拍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同日与挂牌主持方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为人民币4,800万元。2014年3月25日,公司已经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开展华东生产基地的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投入资金16,000万元,其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注册资本金形式向浙江索菲亚增资10,000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华东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2014年3月20日浙江索菲亚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营业执照。

  7.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北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加大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索菲亚的投入,启动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的二期投资(以下称“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投入资金34,000万元,其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注册资本金形式向廊坊索菲亚增资10,000万元。2014年3月19日,廊坊索菲亚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营业执照》。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3年12月19日和2014年3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华北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2)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213.8万欧元(具体人民币金额按发生(缴款)当日的汇率计算)以注册资本金方式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该中外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为2,380万欧元,其中公司出资51%,SALM S.A.S出资49%。2014年6月16日,中外合资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与SALM S.A.S已于2014年6月27日完成向“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注资工作。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28日和2014年6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SALM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和《关于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

  9.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计划将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尚未有明确使用用途的资金余额为12,245.28万元(未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应退还的多余投资款29.08万元以及剩余募集资金银行应收利息约209.48万元,最终以注销超募账户结转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380.26万元,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超募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12日和2014年9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8)和《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45)。2014年9月10日,招商银行超募资金专户(账号120902063210904)销户,结存余额4,383.90万元,转出至招商银行基本账户(账号207088222810001)。2014年9月1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超募资金专户(账号82050155300000449)销户,结存余额7,996.36万元,转出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一般账户(账号82050155300000457)。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0,专项募集资金账户不再存放有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5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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