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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16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6-03-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邱茂国先生于2015年12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其所持有的8,410万股公司股票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期限为1,097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1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接到邱茂国先生关于其股票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茂国先生共持有公司104,439,1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99,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00%。 邱茂国先生本次补充质押的股票为其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以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根据邱茂国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如邱茂国先生承诺的业绩无法完成则其需在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20个交易日内(包含第20个交易日当天)用现金向公司支付完毕其应补偿金额。在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20个交易日内(包含第20个交易日当天)向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不足其应补偿金额的,则自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第21个交易日起,邱茂国先生应当就上述现金补偿后的差额部分,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邱茂国先生若需进行业绩补偿,先行以现金补偿,现金不足方才使用股份进行补偿,且如需使用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时,邱茂国先生本次补充质押的股份已经解除质押。因此,邱茂国先生本次进行补充质押不会对其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造成影响。 二、备查文件 1、邱茂国先生出具的《关于部分股票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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