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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03-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实业)通知,2016年2月29日宏达实业将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13,35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上海海石榕实业有限公司,此次质押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质押期限自2016年2月29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宏达实业质押上述公司股份是为满足其所投资的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宏达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止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4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其中242,40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上述股权质押后,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4,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60%,占公司总股本的26.32%,其中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00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94,800,000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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