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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3日开市起停牌。该重大事项后确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17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预计复牌时间为2016年3月3日,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机构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问题仍需进行大量的协调、沟通和确认工作,相关方案的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按原预计时间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并复牌。为保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将在2016年5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推进情况确定是否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3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会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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