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3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上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独立董事沈肇章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麦堪成代为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丁金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熊海涛为董事长,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熊海涛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丁金铎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丁金铎简历见附件二。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增补后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1、熊海涛、丁金铎、何宇飞、张洋、阮锋(独立董事)、麦堪成(独立董事)、白华(独立董事)、沈肇章(独立董事)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熊海涛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阮锋(独立董事)、麦堪成(独立董事)、白华(独立董事)、熊海涛、丁金铎、何宇飞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阮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白华(独立董事)、沈肇章(独立董事)、何宇飞、张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白华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保证公司、股东权益,使公司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的《董事会决策权限》。详情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策权限》。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流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金额:伍亿元整,币种:人民币,有效期两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授权法定代表人丁金铎先生在授信有效期内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一切有关法律合同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所盖法定代表人私章与丁金铎本人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附件一 熊海涛,女,硕士,曾任职于四川长虹、深圳康佳。1997年加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金发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9年担任金发科技董事兼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2009年1月至今担任金发科技董事。曾获广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现担任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女企业家商会理事、萝岗区工商联合会副会长。 截止2016年2月28日,熊海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熊海涛女士为公司大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熊海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丁金铎,男,中国国籍,1971年1月出生,本科,清华大学汽车营销EMBA。1994年8月至1998年12月先后担任江苏省无锡市东风电器塑件厂制造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0年4月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00年5月至2007年5月任广州金悦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2016年2月28日,丁金铎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3,17,072股;丁金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金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3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下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流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金额:伍亿元整,币种:人民币,有效期两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授权法定代表人丁金铎先生在授信有效期内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一切有关法律合同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所盖法定代表人私章与丁金铎本人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6年3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 2016 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3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3月 17日 下午3:00 至 2016 年3月18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1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3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和2已由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2项提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3月1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20。 2、投票简称:毅昌投票。 3、投票的时间:2016年3月18日 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毅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 3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丁金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金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职务,但仍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丁金铎先生辞去董事长及其他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丁金铎先生确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丁金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丁金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