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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2版) 经查,发现大众建安与你公司签有设备购买协议,从往来明细账看,交易领域主要为工程承包、领用材料,代缴一定金额电话费等。2011年公司与其往来借方累计发生额10150059.59元,2012年借方累计发生额为17861105.45元。 联宇助剂与公司签有房屋和设备租赁协议。从往来明细账看,联宇助剂从公司购买领用材料、蒸汽、一次水等物资,购买三聚氰胺、纯碱、工业氨水等产品,电话费用由联合化工代扣代缴。2011年公司与联宇助剂往来借方累计发生额5065351.54元;2012年借方累计发生额为1700676.05元。 回复: 贵局检查提出问题后,公司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内部调查,山东沂源大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和沂源联宇助剂有限公司虽然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但不属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沂源联宇助剂有限公司属租赁公司闲置房屋和少量闲置设备在沂源县生产经营的一家公司,公司在各内部管理部门通过不断整合的同时,出现了原用于部分车间、部分职能处室派驻位于经济开发区内生产厂区工作人员办公的房屋闲置情况,为盘活资产,实施了闲置房屋对外租赁,同时,由于近年来公司对生产装置实施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等大量技改,部分废弃设备被从现有生产线上拆除后待售,由于废弃设备出售价格低廉,当时沂源联宇助剂有限公司正寻求生产装置,公司设备部门就和租赁公司闲置房屋的沂源联宇助剂有限公司谈定了将公司部分废弃设备租赁给其使用的方案,待其将当时从即将处理的废弃设备中挑选可用的设备后,对其实施了租赁。由于其租赁公司的闲置房屋,就地使用了公司闲置的电话、水管、供电线路,因此存在相关部门对公司统一征收电话费、收费、电费后,公司再向租赁方根据其使用量进行结算的情况;同时因其生产场地距离公司生产厂区较近,购买使用公司自产蒸汽以及公司产品方便,因此,源联宇助剂有限公司存在从公司采购的情况,公司对大小不同、远近不同的客户同等对待,一律签订了买卖合同,且价格和其发生采购时的市场价格是一致的。2012年1-12月发生向沂源联宇助剂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价格及对应商品该月的平均价格对比表后附,同期向其他客户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发票也随机复印附后。 2、山东沂源大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为沂源县周边唯一一家拥有压力容器制作、安装资质的公司,和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内生产厂区一墙之隔,沂源县使用压力容器的生产企业一般存在考虑订制压力容器设备以及设备安装时沟通方面、处理问题快捷因素,较多选择将山东沂源大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纳入设备采购商、安装施工方名单,由于其地理位置比外地同行业企业优越,存在运输成本低和人员因不需外派而人工成本低的特点,其设备制作和安装的报价相对较低,县内各企业考虑成本因素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也就较频繁,因此,公司出于同样考虑,在实施招标时也选择将山东沂源大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纳入设备采购商、安装施工方名单之一,从而发生了业务往来,公司和山东沂源大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签订了价格公允的买卖合同。由于其办公和生产的场地和公司一墙之隔,就近使用了公司电话交换网,同样存在相关部门对公司统一征收电话费后,公司公司再根据其使用量进行结算的情况。山东沂源大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为公司施工及施工中领用甲方材料的明细账后附,公司重大施工招标、联合比价及涉及山东沂源大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的纪要和合同后附。 3、贵局例行检查结束后,我公司立即联系了山东沂源联盛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帮助提供其工商注册资料,从其工商注册资料中查阅到12名股东名字为公司员工,虽然上述12名员工均不属于公司高管、财务及核心技术人员,但公司与12名投资的员工进行了逐一访谈,其中2人已分别于2011年发生了私下转让(已将自己在联盛投资的投资私下转让给了社会上其他自然人),其他10人投资属实,公司要求上述2人联系其私下转让购买方,尽快督促到山东沂源联盛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注册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要求其余10人尽快处理自己的投资,限定为2013年12月底前将各自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交至公司,否则,公司将研究和其解除劳动合同事宜。 4、为加强管理,避免发生类似事情,公司内部发布了《关于强化公司员工对外投资管理的通知》,要求凡在合同期内的公司员工,若有意向对外投资持股(不含开立股票账户买卖股票类)时,必须向公司证券办报备,不得发生向和公司发生义务往来的公司进行投资的情况。 对上述事项,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拟定的整改时间表进行整改,今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在财务方面,持续提高公司会计核算水平。 (三)2013年10月30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2013年10月30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董事会发出了《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153号)。 监管函主要内容:2013年8月8日,你公司对外披露2013年半年度报告,预计2013年前三季度业绩区间为亏损2000-2500万元;2013年10月16日,公司对外披露2013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的业绩区间为亏损5500-6300万元;2013年10月23日,你公司对外披露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684.77万元。你公司预告的前三季度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学习和理解 公司印发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书面与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放给相关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学习。 2、建立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者。公司责成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汇报,要求其在遇其知晓的,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时,在第一时间告知并将其有关信息披露的资料提供给董事会秘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畅通,以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3、认真梳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机制,确认工作流程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责成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工作机制进行进一步梳理,并核对、确认工作流程。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指定的责任人将第一时间通报董事会秘书和相关领导,董事会秘书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并及时进行披露。 (四)2013年11月22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2013年11月22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董事会发出了《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166号)。 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于2013年8月8日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1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与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其中201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审计前后差异3293.21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差异3.26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差异3.07亿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董事会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传达,并按照《监管函》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 (四)2014年3月4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2014年3月4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庞世森发出了《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24号)。 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披露2013年度业绩快报。你作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在公司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于2014年2月21日卖出公司股票30万股,交易金额为187.13万元。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的规定。我部对此非常关注,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得违规交易股票。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庞世森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做出深刻检讨,同时配合公司对其进行教育,其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 2、庞世森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卖出公司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公司 2013 年度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等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公司董事会对庞世森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应认真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3、公司同时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吸取教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五)2014年3月12日山东证监局监管函 2014年3月12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向公司发出《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鲁证监函【2014】第40号)》 监管函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披露2013年度业绩快报。你作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在公司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于2014年2月21日卖出公司股票30万股,交易金额为187.13万元。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二项“不得在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你作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严格准守高管持股及其变动的规定,不得违规交易股票。同时,你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我局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你应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庞世森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做出深刻检讨,同时配合公司对其进行教育,其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 2、庞世森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卖出公司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公司 2013 年度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等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公司董事会对庞世森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应认真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3、公司同时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吸取教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六)2015年5月15日山东证监局监管函 2015年5月15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向公司发出《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鲁证监函【2015】第57号)》 监管函主要内容: 1、报告期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发生了变更,但年报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未对该事项进行更改,仍披露为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2、2015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变更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该会计估计变更日应为2014年10月1日,但年度报告中披露为2014年1月1日。 3、报告期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但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补充资料”中披露的重述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负债”、“资本公积”2014年12月31日的列报金额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 4、公司对于“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披露有误。根据公司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合并报表项目注释”,上述事项“主要是本公司预付新泰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704.08万元,未结算的原因为为办理完毕征地手续”,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将上述704.08万元的“预付土地款”调整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未在“预付款项”中列报。 5、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合并报表项目注释”中“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多个项目的信息披露格式混乱。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上述问题是因为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工作疏忽大意及对年报披露内容不熟悉造成的,针对该问题公司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针对上述错误公司已经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了《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对该错误进行了更正。 对本次信息披露错误的相关责任人,公司在内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发了年报披露工作的奖金,并指出如果再出现类似错误公司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岗位调整。 2、在2015年公司对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证券部、财务部、审计部等)组织3次系统学习,主要学习内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具体时间安排为2015年6月上旬进行第一次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2015年7月上旬进行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2015年12月中旬进行第三次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每次学习完成后公司将进行培训效果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补考或视具体情况调离相关岗位。 3、2015年由公司自行组织,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培训完成后公司将进行培训效果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将扣发相关奖金。 4、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认的问责力度,保证投资者及时获取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信息。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6-02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03月02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6年3月18日(周五)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3月18日下午14:30-16:00;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5:00至2016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外环8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1日。 (七)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11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0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3.02 发行数量 3.0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5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3.06 上市地点 3.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3.08 限售期安排 3.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3.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出席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参会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任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查验。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外环89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56120 (二)登记时间: 2016年3月12日(周六)的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33-2343868 传真:0533-2343856 3、会议联系人:金波、陈海元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7。 2、投票简称:合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合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21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申报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5:00至2016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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