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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关注注册制:由激动变冷静 2016-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马建勋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 马建勋
3月3日是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京开幕的日子。这天中午,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通过媒体紧急“辟谣”,表示“战略新兴板准备情况一切顺利,但本人今日并未对注册制改革作任何回应。”当天早间,桂敏杰曾对媒体表示“上交所战略新兴板包括人员、技术等在内的准备都很好、很顺利”。但此后Wind资讯在新浪微博转发这则报道时,冠上了“上交所桂敏杰:注册制和战略新兴板都没有推迟”的标题。这一举动,引发了两会时刻的舆情乌龙,甚至让沪市早盘也遭遇了短暂的下挫。 去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议》,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调整适用《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式由国务院确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此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实行。 从那时开始,市场及舆论对注册制翘首以待。这些年来,舆论认为A股市场大起大落,高估值、讲故事的上市公司如走马灯一般你方唱罢我登场,以及券业反腐暴露出的权利寻租,皆因证券供给被卡住了脖子;而作为海外资本市场主流发行制度的注册制,被追捧到了成为中国股市救心丸的高度。今年1月下旬,媒体报道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8日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报道指出上交所2016年重点工作第一是全面做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二是精心筹备战略新兴板。媒体对此解读为,“按照上交所规划,战略新兴板推出之际就是注册制实施之际”。3月3日,桂敏杰的报道乌龙发生后,有分析认为,不排除记者在采访中接战略新兴板的话题对注册制旁敲侧击,其原因正在于此。 但从此开始,舆论对注册制的关注却从激动变得冷静,媒体及意见领袖同样理性看待注册制实施的利弊。1月底,金亚科技IPO造假被媒体集中报道,引发了舆论对注册制实行以后对IPO公司监管的担忧。3月3日,财经评论员皮海洲在被广泛转载的专栏文章《金亚科技为注册制敲警钟》中提出,“不论审核制的好歹,至少还有IPO审核这么一个环节,多少也还能为IPO公司的质量把个关。但在注册制的背景下,不仅IPO门槛降低了,而且审批权限也下放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注册制仍然面临着严刑峻法缺失的问题,由于缺少严刑峻法护航,信息披露的质量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保障的。” 与此相呼应的是,刚刚出版的《金融博览》杂志2016年第2期刊登了对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的专访。在回答注册制过渡期的需要完善哪些监管措施时,曹凤岐提出,证监会应该从实质性审查的“一票批准权”变成程序性审查的“一票否决权”,并且从事前监管转为事中和事后监管;交易所则要增强独立性,建立和完善审查程序、审查制度和审查标准。 财新传媒则更进一步指出,证监会必须抛弃“唯指数论”的监管行为。财新总编辑胡舒立指出,“股指自有起伏,一厢情愿的维稳、拔高都有违市场规律,为智者所不取”。财新记者王烁在评论道,“如果指数只能涨不能跌,股票发行注册制就难以启动,就算启动也要大打折扣;如果指数只能涨不能跌,那么市场的双向开放也动不了”。 至此,主流舆论已经就注册制形成了基本共识,即注册制改革方向不变,但首先进行的是制度建设。但是在一些社交网络中,仍然有小道消息流传。2月26日,证监会罕见地在早晨7点之前发布答记者问,强烈谴责“3月1日起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后续按注册制实施”的虚假传言。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从未单独研究过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不存在创业板停止审核及主板、中小板择期安排的原因。 进入3月,媒体聚焦“两会”,这也是注册制改革制度建设的关键时期。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姝威近日连续发表文章,文中表示,实施注册制后,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自主判断并承担投资风险,而散户不可能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的分析判断,因此不应进入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市场。此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实施期限应该为三年,两年期限不足以完成改革试点。刘姝威建议,第一,目前股票发行注册制仅在新三板实施试行,新三板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第二,企业拥有在新三板持续三年的挂牌记录,符合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上市标准并经专家团队审核,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方可转入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第三,目前,部分准备IPO的企业有在新三板挂牌的经历,以后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企业都要先在新三板挂牌三年。企业经过三年挂牌,在投资者对企业有较充分的了解之后,择优进入上交所和深交所。通过这些步骤,证监会完全退出IPO审核,全部精力用于证券市场监管。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投资者主要是散户,由于进入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的上市公司已经在新三板挂牌三年,股市各方面参与者有时间充分了解挂牌公司,并且转入上交所和深交所之前公示一个月,股市的各方面参与者都可以参与上市公司的审核,避免了“黑箱操作”。这样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试点,不会使得上交所和深交所扩容,同时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的质量更优秀,投资者有更多时间了解上市企业。 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科技政策所所长王毅对媒体透露,有关《证券法》的修订在2016年或将没有什么大动作,备受关注的股票注册制改革,目前已经处于全国人大“二审”阶段,国务院授权证监会试点后会尽量提速,但今年出台注册制改革方案的可能性不大。3月2日,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尹中立对《中国证券报》表示,当前还不具备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条件,监管者应该把这一点向市场讲清楚,以免对市场产生不必要的冲击和恐慌。但可以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为实施注册制及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在接受采访时表示,IPO注册制推出要谨而又慎,注册制改革的后续监管机制非常重要;IPO注册制改革相当于取消高考,所有可以上大学,但入学考试要抓紧,作弊或不及格要坚决剔除。 3月3日,国泰君安研究团队任泽平等预计,注册制改革在2016年实施概率较低。其报告称:“注册制改革宜控制节奏、渐进推进。在相关法制不监管的情况下实施美国式的注册制将使资本市场沦为更严重的圈钱游戏。从老成谋国的角度,建议采取渐进式的注册制改革,往前半步走,先降低上市的盈利门槛、适度扩容但仍有节奏控制、审核主体下方到交易所,并逐步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集体诉讼制度、欺诈重罚、退市制度等重大保障制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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