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6-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0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06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推荐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财通证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