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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6-02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6-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发出的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由上银基金作为管理人的上银基金财富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4,926,889股,占公司总股本(1,011,978,174股)的5.43%。 上银基金财富9号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 年 3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 7,700,000股,减持比例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次减持后,上银基金仍持有公司股份47,226,889股,占股份总数的4.67%。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上银基金作为管理人的上银基金财富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7,226,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银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银基金承诺:自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 年11 月 20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 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3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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