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2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时间:会议于2016年3月3日在凯迪大厦802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出席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5、会议召集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林芝女士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波先生、张海涛先生、江林女士、杨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附件: 谢波先生 198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电力工程师。曾任天津电力建设公司锅炉公司总经理助理;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建设中心基建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中心干部管理部负责人;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武汉凯迪新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海涛先生 197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电力工程师。曾任国投电力曲靖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投电力盘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成本控制及风险管理中心和经营计划中心总经理。现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中心总经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张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江林女士 198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燃料管理中心综合策划部部长、战略规划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江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林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虹女士 1967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中南电力设计院机务处,历任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脱硫事业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部部长,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杨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日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系列议案,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同意聘任谢波先生、张海涛先生、江林女士、杨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二、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水平与能力,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均已获得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三、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厉培明 徐长生 张兆国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