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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0,523,753.47元,提取盈余公积15,052,375.35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471,378.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7,596,574.15元,减去2014年度利润分配46,800,000.00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6,267,952.27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1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同时,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模式是设计+生产+销售(全方位)型,企业根据市场上的需求,设计开发市场上需要的产品,同时对以往的产品进行改造;在制造方面,公司拥有食品及保健食品生产线,将研发的新产品通过现有的设备进行生产或者投入新的生产线来实现产业化;公司主要通过自己的营销体系建立自己的客户群体,也积极探索线上代理,拓展公司的业务渠道。 公司主要产品分三个系列:1、“昂立”品牌的产品:主要是微生物制剂和中草药制剂的研究开发,其中有畅销二十多年的“昂立一号”、“昂立多邦”,还有昂立心邦、昂立舒渴、昂立舒脑等产品,这些系列产品具有改善肠胃道、改善心脑健康、抗疲劳、调节血脂、调节血糖等功能,从不同角度满足了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多个产品连续几年获得“中国保健品十大最具公信力品牌”的荣誉称号。还有昂立系列益生菌菌粉也以高含量、高活性的优质品质,已销往欧洲、东南亚等国。2、“天然元”品牌的产品:主要是营养补充剂,包括矿物质类、植物提取类、海洋生物类、蛋白粉类以及蜂制品类。3、“昂立纯正”品牌的产品:主要是中国传统滋补品的产品,先后推出的西洋参、燕窝、蜂皇浆等系列产品。 随着国家健康战略的制订,食品及保健食品总体来讲前景良好,是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整个行业,增强了民众对食品的安全性,以及保健食品功效的认可。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8亿元,同比降低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30万元,同比增长17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保健食品板块由于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膳食补充剂天然元产品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对板块整体的利润表现构成压力。公司积极探索现有的渠道营销模式进行转型,通过对线下渠道模式的详细梳理,寻找全成本方式进行核算的盈亏平衡点,探索建立新的营销手段和模式。探索电视购物、网购、微店等形式的线上营销模式,在快速拓展现有优势领域的基础上,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摸索对经营者以股权激励等形式的独立全成本核算机制。不断丰富拓展有成本优势的产品线。在巩固做好现有昂立产品的同时,对现有天然元产品进行梳理,挖掘出新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营养素类产品。并且根据线上线下和不同渠道以及不同销售方式的特点,规划不同的产品规格和宣传策略。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益生菌研发,目前已拥有可实现产业化的菌株共计20种,为昂立后续产品开发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公司组织制定了系列的应对措施,组织机构的调整,商业模式的调整,通路模式的转型,都将有利于保健品板块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金融板块的小贷公司逐步优化客户贷款投放结构,稳健内控,适当调整业务规模,未能正常收息。由于实体经济形势依然较为严峻,板块以防控风险为主,通过各种渠道,拓展多样的业务模式。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等系列文件,通过不断人员培训,规范操作。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板块以政策研究、行业分析为基础,维持稳健经营策略。一方面,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把握发展机遇,经营好已有项目,有效规避风险,降低费用,采取措施,确保了整个板块的平稳有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进行资产结构调整,努力优化整体资产配置,在实体经济形势较为严峻的市场环境下,总体经营业绩保持了一定的规模和水平。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杨国平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6-02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11名,实到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0,523,753.47元,提取盈余公积15,052,375.35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471,378.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7,596,574.15元,减去2014年度利润分配46,800,000.00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6,267,952.27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1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关于高送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2015年度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调整应充分考虑经济效益、职位价值、所承担的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以及高管本人的业绩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基本薪酬作为年度基薪,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取得基薪的1/12。 三、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拟调整的岗位基本薪酬如下: ■ 四、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多重职位的,兼职不兼薪,但按孰高者计发。 五、本调整意见系对高级管理人员2015完整年度基本薪酬的调整。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裁朱敏骏先生提名,推荐李康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康明先生简历:男,1957年生,研究生。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曾任上海百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青浦东方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6-02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年3月3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6名,实到6名。会议由监事长刘益林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0,523,753.47元,提取盈余公积15,052,375.35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471,378.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7,596,574.15元,减去2014年度利润分配46,800,000.00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6,267,952.27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1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5年度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调整应充分考虑经济效益、职位价值、所承担的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以及高管本人的业绩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基本薪酬作为年度基薪,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取得基薪的1/12。 三、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拟调整的岗位基本薪酬如下: ■ 四、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多重职位的,兼职不兼薪,但按孰高者计发。 五、本调整意见系对高级管理人员2015完整年度基本薪酬的调整。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本议案,待报董事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人选调整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监事人选调整的议案》。公司股东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和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调整委派公司的监事人选,监事刘牧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委派饶兴国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任期同本届监事会任期。 饶兴国 男,1973年2月出生,1995年参加工作,工程硕士,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历任宝钢股份钢管事业部财务主任、营销部主任、烟台鲁宝和烟台宝钢钢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现任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通过上述监督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5年度定期报告的核查,认为公司2015年度出具的各期财务报告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相关事项的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发生。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相关投资事项中公司投资及收购行为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2016-02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3楼牡丹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6年3月5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三、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邮编:200050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16年5月19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五/(三)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A5楼。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6-026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基本情况 2008年,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历史遗留的问题应收款项和存货等资产累计计提减值准备8490.95万元。2015年,公司对已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拟对一部分确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明细详见下表: ■ 上述确认的拟核销的坏账已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二、本次存货报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修订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的监管要求,公司现有库存中的美国原瓶进口天然元系列产品由于受法规限制已无法正常销售,合计达7,153,640.21元;另在销售和周转过程中也产生部分过期、破损及变质的产品,合计达2,242,732.44元。公司拟对上述二项合计9,396,372.65元确已无法销售的存货做报损处理。 上述确认的拟报损的存货已全面盘点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三、本次应收款项核销和存货报损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不产生影响。 本次存货报损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96,372.65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存货报损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5、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签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1、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转增46,800万股。 2、公司拟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120万元。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高送转的股东未来6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未来6个月无减持交大昂立股票的计划。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预案主要内容为: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1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2016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交通”)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提议将上述高送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控股股东大众交通认为: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经营和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进一步回报中小股东,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2、控股股东大众交通承诺:如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大众交通将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同意该项议案,承诺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洋”)承诺:如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南洋将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0,523,753.47元,提取盈余公积15,052,375.35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471,378.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7,596,574.15元,减去2014年度利润分配46,800,000.00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6,267,952.27元。 公司拟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经过审慎评估,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可行。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大众交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6个月内,未发生持股变动情况。公司董事及大众交通承诺未来6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6-02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6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5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5年年审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上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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