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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0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16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书面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3月4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0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变更公司住所:为使公司章程中的住所信息与房产证上的地址信息保持一致,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中的住所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办公楼、厂房A、厂房B、宿舍A、宿舍B、饭堂)”,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际核准为准)。

  变更注册资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94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61,274,509股已于2016 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并于2016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1,274,509.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580,592,000.00元增加至641,866,509.00元。

  根据前两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详情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号)。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08)。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0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6年2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3月4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周德永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0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94号)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4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274,509股,每股发行价为8.16元,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9,993.4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等发行费用13,005,338.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6,994,655.0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070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由“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0,356.56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新项目的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向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由“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拟偿还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以及远东租赁公司的借款合计20,356.56万元,预计偿还借款后,可节省利息费用约568.25万元。拟偿还银行借款的明细如下:

  ■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能够为公司减少贷款利息,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0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肖重庆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个人简历

  肖重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硕士学历。曾供职于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

  肖重庆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肖重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

  邮政编码:528225

  联系电话:0757-86695489

  传真:0757-81098937

  电子邮箱:securities@vmtdf.com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0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4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274,509股,每股发行价为8.16元,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9,993.4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6,994,655.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于12个月以内的稳健型、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额度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6、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7、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的相关具体事宜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和操作,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同时,公司也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券商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在有利于控制资金风险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在 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0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下午15:00至 2016年3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一及第二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第三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

  2、登记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1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肖重庆

  联系电话:0757-86695489

  传真:0757-8109893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

  邮编:528225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11”。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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