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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通知,国资公司已根据增持股份计划的安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本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和2016年3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0)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国资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5年9月7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适时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的比例为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已增持股份)。 二、增持股份情况 自2015年9月7日起,截至2016年3月4日,国资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34,088,899股股份,国资公司的关联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5,310,000股股份,国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已合计增持本公司39,398,899股股份,增持比例为0.5167%。 截至2016年3月4日,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1,983,436,3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0123%,国资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6.7383%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国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份财务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现披露公司2016年2月份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提请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范围:主要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母公司)”)及下属2家证券子公司(境内,以下同),即,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资管公司”)。2016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关于核准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沪证监许可[2016]23号),对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上海证券持有的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33,333,334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66.67%)无异议。自批准之日起,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相关数据未经审计,且均为非合并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国泰君安(母公司)及控股证券子公司 2016年2月份主要财务数据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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