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1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海美国") 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医药")于2016年3月7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春波 注册资本:93,610.8万元 主营业务: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与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5年9月30日,浙江医药的资产总额为808,788.11万元,负债总额为151,068.38万元,营业收入为338,123.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891.43万元。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7年5月组建的大型股份制综合制药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专业化、规模化生产脂溶性维生素、类维生素、喹诺酮类抗生素、抗耐药抗生素等系列产品。目前,浙江医药已发展成为一家技术先进、规模庞大、实力雄厚、对全球市场具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企业。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华海美国与浙江医药于2016年3月7日在杭州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领域: 双方合作的重点是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业务合作。 2、合作形式: 1)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产品和项目共同投入,合作开发; 2)华海美国根据美国市场信息,优先考虑浙江医药可提供的原料药作为制剂原料; 3)双方可分享国际认证的经验及提供咨询; 4)双方互相利用其在美国的资源,销售符合FDA要求的原料药及制剂; 5)如有需要,华海美国可提供美国FDA注册申报咨询; 6)双方互相委托对方进行药品生产,供应国际市场(生产区域已经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双方可享有在项目论证、技术咨询、产品代理销售、市场推广和协同创新等方面优先合作的权利; 8)双方共同投资或并购双方都感兴趣的医药产品、项目或企业; 9)双方互相委托对方进行新药研发、工艺攻关、标准提升等工作; 3、合作期限 : 合作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0年有效。 合作过程中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签署延期协议或增加新的条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促使合作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整合双方资源,共同进军美国医药市场。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双方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业绩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