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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5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2016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和零配件销售业务。 ②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和华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监事会主席张广仁先生为和华株式会社的代表取缔役和社长,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③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④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和零配件销售业务。 ⑤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⑥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株式会社ISI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和零配件销售业务。 ⑦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常州鑫润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和零配件销售业务。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经逐项表决,与和华株式会社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其余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22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议,公司拟定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16年3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6年3月28日15:00~2016年3月29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1 预计与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9.2 预计与和华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9.3 预计与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9.4 预计与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9.5 预计与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9.6 预计与株式会社ISI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9.7 预计与常州鑫润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0、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载于2016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5、7、8、9、10、1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25日(9:00~11: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100 传真:0515-83282843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0。 2、投票简称:丰东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丰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9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9.00元代表对议案9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9.01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9.1,9.02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 9.2,以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2)邮政编码:224100 (3)联系电话:0515-83282838 (4)传 真:0515-83282843 (5)电子邮箱:fengdong@fengdong.com (6)联 系 人:房莉莉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请在以上表格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5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独立董事成志明、周友梅、朱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刊载于2016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及《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18)刊载于2016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6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480.91万元,较上年增加18.42%,实现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17.56万元和3,384.10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3.78%和3.38%。 决算报告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客观、真实、准确的分析。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载于2016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41,036.1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9,180,612.89元,分别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18,061.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2015年度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8,040,000.00元,公司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90,305,315.14元,母公司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53,755,335.66元。 鉴于公司2015年度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当前不容乐观的经济环境、行业形势,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裕,进一步增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董事会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40,000.00元。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综合分析2016年的市场预期、潜在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确定2016年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为: 热处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比2015年度增长0~10%。 特别提示:上述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外部市场环境、公司获取市场的能力、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刊载于2016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9)刊载于2016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法人治理活动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载于2016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和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董事河田一喜先生为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的代表取缔役和社长,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②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和华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③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董事朱文明先生、王毅先生为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的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④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和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董事朱文明先生为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⑤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董事朱文明先生、王毅先生为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⑥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株式会社ISI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和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董事朱文明先生为株式会社ISI的理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⑦ 同意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常州鑫润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和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董事朱文明先生、王毅先生为常州鑫润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和华株式会社、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株式会社ISI、常州鑫润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刊载于2016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对于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领取薪酬总额为357.00万元(税前),其中基本薪酬为138.91万元,奖励薪酬为218.0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标准结合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各岗位职责要求,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及行业现状,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情况于《2015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计划终止实施“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64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终止实施“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刊载于2016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2)刊载于2016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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