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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2016-014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橡塑")分别于2015年6月26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31日披露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及《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的公告》。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2015年8月20日,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与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公告编号:2015-059)
2015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297号),同意大连国投集团将所持公司20020.2495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恒力集团持有。(公告编号:2015-091)
2016年3月9日,公司收到大连国投集团通知,大连国投集团与恒力集团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大连国投集团已将持有的公司20020.2495万股股份转让过户给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大连国投集团仍持有公司7,713.0355万股股份,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资产过户及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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